福建自学考试申请课程免考办事指南(试点专业)修订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03浏览次数:0

一、         考生应准备的材料

1、    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应含有姓名、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等内容,自学考试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并由其院校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或由本人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并由该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3非学历证书类申请免考及少数考生由于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成功通过网上申请免考须提供证书原件、证书复印件一张,并在证书复印件上注明现报考的专业、准考证号、申请免考课程及联系电话。

二、院系自考办操作规程

1、  发放免考申请表并指导考生填写,各项内容要填写完整、准确。所有项目漏填、错填、涂改,申请表示无效。

非学历证书类申请免考不必填写免考申请表,但须在证书复印件醒目位置注明姓名、现报考的专业、准考证号、申请免考课程及联系电话。

2、    接收考生免考申请材料。

(1)、接收免考申请表,在县考办验证意见栏签字、盖章

(2)、接收非学历证书 (要求证书复印件醒目位置注明姓名、现报考的专业、准考证号、申请免考课程及联系电话),复印件要求清晰,并与原件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3)、接收在校期间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检查是否有复印部门的签字盖章,如果没有不予接收。并在复印件上申请免考课程边上打上“”标记。

3、录入

登入福建自考咨询(http://fjzkinfo.1a.cn/http://61.154.12.124:83)录入,详见“免考上报系统操作帮助”

4、          在规定时间将数据、免考材料交给成教院自考办。

三、成教院自考办操作规程
1
、看材料是否完整。每个考生应有一张或多张(用非学历证书申请免考不要此表)免考申请表、毕业证书或非学历证书复印件,原始成绩单复印件。

2、看手续是否完整。名册是否有盖公章、免考申请表、证书复印件、原始成绩单复印件上是否有签字盖章。

3、    免考课程是否符合免考规定、并在主考学校审核意见栏签字、盖章。

4、数据导出

各主考院校将编辑好的数据导出(点击“导出免考文本”),并按主考院校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数据上报于省自考办林伟霖处(上半年截止315日,下半年截止915日,逾期不予接收)。

5、打印

打印免考名单:点击“打印免考总表”,系统会自动生成免考明细表(如图),单击“导出文本”,将导出文本以电子表格形式打开,并按主考院校、专业、准考证号排序,然后打印、加盖公章,打印名单顺序要求好材料顺序一致,附在材料面上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