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成人教育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院(系)、教学点:
为加强我院成人教育的校风、学风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员的创新精神,发挥优秀学员及学生干部的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评选2014年度成人教育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对象为各院(系)、教学点所属在籍学员,以当年学习、工作表现为主。
二、评选类别和比例
(一)评选类别:
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
(二)推荐比例:
优秀学员:每个班级1名,班级人数超过25人的可酌情增加1~2人。
优秀学生干部:每个班级1名,班级人数超过25人的可酌情增加1~2人。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员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完成各学习环节;在单位工作积极努力,爱岗敬业,受到单位的肯定。
3.学习目的明确,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年内各科课程平均成绩良好。
4.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和执行学员守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公约,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优秀学员”之1、2、4项。
2.学年内各科课程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3.积极承担班级的各项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配合教师和校外学习中心管理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处处以身作则,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推荐工作由各院(系)、校外教学点具体负责,各院(系)、校外教学点组成评优推荐小组。推荐人选的确定应广泛听取师生和任职单位的意见,严格坚持标准,并进行民主评议。
(二)优秀学员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业成绩应计算至本学年第二学期。
(三)各院(系)、校外教学点要严格按标准、条件推荐人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
(四)各院(系)、校外教学点相关学员填写《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1),各院(系)、校外教学点汇总推荐名单并填写《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
(五)各院(系)、校外教学点将《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与《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报送成人教育部,并将《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成人教育部邮箱mzwcjb@sina.cn,成人教育部联系电话:0594-7663302。
五、奖励办法
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由成人教育部颁发荣誉证书,将表彰决定记入毕业生档案。
六、评选时间
(一)推荐名单报送时间截至2015年1月25日,逾期报送的各院(系)、校外教学点,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优工作。
(二)各院(系)、校外教学点推荐的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名单,经成教部审核后,将于2014年2月上旬在成人教育部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于3月上旬发布表彰决定。
七、其他
凡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本年度不能参与评优:
1.受过学校、单位纪律处分;
2.年度内有一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
3.在学期间考试作弊。
附件1: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doc
附件2: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doc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部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