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0浏览次数:0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

为做好2017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预毕业生网络申请时间:1115日—1124日。

2.预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1120日—1124日。

3.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自考办毕业初审时间:11月20日—1130日。

4.各主考院校毕业复审时间:125日—1219日。

5.省教育考试院终审时间:1220日—1230日。

二、审核流程

毕业审核工作流程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增加了考生近期照片审核环节,实行网络预申请毕业生。其他操作流程不变,具体详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实施细则》。

三、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应在1115日前上报《毕业审核工作管理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我院将根据名单统一分发“毕业审核”系统用户名及登陆密码。

2.各毕业申请受理点在规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接受已完成网络申请的预毕业生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现场不再接受考生毕业申请。

3.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初审材料时间:1127日—1130日,联系人:戴素芬,联系电话0591-86215693

主考院校自考办报送初审材料时间:1127日—1210日,联系人:林伟霖,联系电话:0591-86215696

材料报送地址为福州市通湖路后曹巷13,我院将统一安排报送人员的食宿(地点:福州市铜盘路2号梅园酒店)

4.各主考院校应在1220日前完成毕业复审工作,我院将选派工作人员协调配合,复审结束后打印《毕业审核情况表》(要求盖章并签名),报送给我院指定选派工作人员。

5.我院将商请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主考院校选派10名左右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参与毕业终审工作。终审人员的食宿由我院统一安排(地点:福州市铜盘路2号梅园酒店)。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13

 

 

我省20171231日之前在籍自学考试考生申请预毕业时需要重新采集照片信息。照片格式:考生申请预毕业时应上传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露双耳的标准彩色数字证件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JPGJPEG格式,文件大于50KB,大于360*480像素,24位真彩色,照片清晰,不得使用翻拍、ps软件处理,原则上应到当地照相馆采集后上传,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上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