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试点和衔接专业毕业审核工作应注意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22浏览次数:0

 

试点和衔接专业毕业审核工作注意事项

一、考生预申请

考生预申请基本步骤:上传考生本人近照——刷身份证(未刷过身份证补刷)——提交申请——本科专业前置学历填写。

应注意事项:

1、各主考院校应督促助学点指导考生按相关标准上传近照(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大小360*480像素,50KB,如发现考生随意上传近照将追究主考院校责任,情节严重将取消考生预申请资格。

2、有身份证信息修改的考生,按相关考务要求上报材料。逾期上报,将推迟考生毕业。

3、提交预申请完成后,要求考生打印“毕业生预申请表”(考生必须签名),省教育考试院将对预毕业生应交材料进行抽查。

4、同步毕业的预毕业生前置学历录入标准:学历认证类型选“普通高校应届生,尚未取得毕业证”,证书编号:111111,其他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毕业证书落款时间”必须在自考毕业证书落款时间前(上半年630日、下半年1230日)。

根据试点专业实施细则文件规定:试点专业考生须安排两年学制。本次预毕业申请对试点和衔接(参照试点)专业预毕业进行年限控制,系统控制标准为一年半。

二、各助学点现场确认

1、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认真审核 “考生本人是否与系统上的相片一致”、“考生二代身份证是否采集、本科专业前置学历认证状态是否已认证。

3、打印确认回执单及授权书,考生信息确认签字。

4预毕业生应交材料:毕业申请表,身份证复件印、签名后考生信息确认单及本科前置学历材料。(衔接专业须另收前置学历证书复印件)

本科前置学历审核通过的考生只须提供前置学历证书原件查验下即可,但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和法律(独立本科段)的前置学历证书复印件需要收取到省考院备查。

本科前置学历审核不通过,须提供国家承认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验证有效期需至201871日)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5、材料审核通过后,须“毕业审核系统”中提取考生设置预毕业时,认真核对下申请毕业的专业代码是否正确。

三、主考院校审核

1、各主考院校根据助学点提交上来的材料,点击“上报”,并对考生近照和原照片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点击“初审”通过并上报数据,反之初审不通过,并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2、试点专业考生网页版系统操作到“材料审核”并上报后,转到单机“毕业审核系统”录入数据进行毕业审核。

3、衔接专业考生网页版系统操作到“初审”并上报后,省教育考试院将进行数据“终审”。“终审”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毕业生数据导入单机版“毕业审核”系统,主考院校应及时上单机版系统进行审核(审核之前须完成试点考生毕业初审工作)

4、单机版毕业审核系统审核过程中须注意

根据系统内设置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课程添加或删除时,一定要认真查看专业备注,部分专业计划有要求选考课程学分。

顶替英语学分课程不分专本科课程,可以是理论课程或实践课程,但免考课程不行。

选考课程和顶替课程学分(可用其他课程学分顶替课程有英语(一)(二)、线性代数、概率概与数理统计以及停考专业部分课程)单项凑足学分就行,多余课程要删除。

认真查看“其它图像”内是否有考生违纪记录单。

免考课程不得超过三分之二。

四、毕业审核过程需上交材料及时间节点

1、试点上交材料及时间

试点专业预毕业生名单——单机版系统生成《毕业生简表》一份

试点本科专业前置学历未认证通过材料,名单提取如下图。打印名单并附上相关材料。

试点专业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和法律(独立本科段)的前置学历证书复印件。

上报时间:65日前寄达。

2、衔接专业上交材料及时间

衔接专业预毕业名单——网页版生成“毕业生简表”。提取如下图:

衔接专业预毕业所有前置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按名单顺序排序清楚。如有同步毕业考生请在名单内备注 “同步毕业”,并确定最后期限。最后期限内未送达将推迟考生毕业。(同步毕业前置学历证书建议625日前送达)

上报时间:610日前寄达

3、毕业生复审情况上报

各主考院校完成单机版系统复审(含衔接专业),经我处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需打印“毕业审核情况”一份,毕业管理人员签名并加盖成继院公章寄上报。(“毕业审核情况”中不能毕业考生需简单备注下原因)

上报时间:620日前寄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