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遴选函授教育的招生及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我校函授教育的招生及服务合作单位实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公平公开原则、布局合理原则。
二、合作内容
函授学历教育的招生宣传及教学以外的学生服务(具体以合作协议为准)。
三、合作报酬
招生报到人数在20-30人,学费的70%;招生报到人数在31-50人,学费的75%;招生报到人数在51人以上,学费的80%。
四、合作单位资质要求
1、具备法人,注册资金在20万以上资格的教育培训、咨询机构或校企合作单位;
2、具有招生、管理、服务等办学经历,固定办公场所不少于80平米以及相应的设备;
3、管理团队不少于5人;
4、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违法违规办学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等);
5、近两年与我校有合作办学经历、管理规范、有持续稳定生源的教育培训、咨询机构或校企合作单位优先考虑合作;
五、报名须知
1、提交经营范围有教育培训、咨询的企业或校企合作单位登记证书(法人)原件、复印件;
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提交办公场所相关证明(房产证、租赁协议等);
4、提交管理人员汇总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毕业学校等要素)及身份证复印件、聘任协议及聘书。
六、材料提交时间
参加报名的单位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部,电话:0594-7663302。
七、遴选办法
学校成立评审组对合作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合作单位进行考察和评定,形成初步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议确定最终合作单位。
八、公告时间
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15日
附件: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函授合作单位申请表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部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