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函授站(教学点):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闽教职成〔2021〕43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成人高等教育规范持续发展,请各函授站(教学点)依据文件的精神认真做好自查与整改工作.下一步我院将视情况抽查有关函授站(教学点),对发现问题未整改的单位予以撤销合作。
2022年2月18日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pdf